中科人才关于申报2011年度接收毕业生计划的通知

各人事代理单位:

为了做好2011年度接收毕业生计划申报工作,根据中国科学院北京分院《关于申报2011年度高校毕业生接收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现将计划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与要求

1. 申报毕业生接收计划时,应根据企业主营业务的发展需要,遵循重点岗位、重点项目优先的原则制定接收方案。根据岗位职数,掌握其对毕业生学历和专业的实际需求,实事求是地认真、准确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一)。

2. 为确保用人单位引进重点院校中高层次、高素质、急需专业的优秀毕业生,各单位应在国家教育部直属、中央部委以及地方所属部分高等院校(见附件二)中遴选和招聘毕业生。

3. 各单位在招聘和接收工作中,应统筹考虑京内、京外两地生源,做到层次合理、比例适当。接收计划中京内生源毕业生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总接收人数的50%。管理岗位须接收京内生源毕业生。

4. 各单位在京外设立分支机构的用人需求,不得通过接收京外生源毕业生落户北京进行补充。

二、报送事项与时间

1. 各人事代理单位申报接收计划时,应以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的名义向中国科学院人才交流开发中心行函,总结2010年毕业生接收情况,提交2011年毕业生接收需求说明;并认真填报《2011年度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代理单位信息采集表》、《2011年度高校毕业生需求信息征询表》、《2011年度拟接收高校毕业生计划申报表》。

填表时,应特别注意表格间的逻辑关联关系;不得随意改动表格属性、格式、公式、字体、间距,以及表间公式等。

2. 申报材料请于2010年10月20日报送我中心服务部,逾期将无法列入中国科学院2011年拟接收毕业生接收计划。鉴于时间紧迫,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抓紧时间报送。

3. 报送接收计划时携带以下文件:人事代理协议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部门开具的当年累计完税金额证明(复印件)、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人数证明。

4. 今年报送接收计划仍采取纸质文件加电子邮件的方式。下载文件表格,请登录中科人才网(www.casjob.com)中心在线。

业务联系:苗建、刘爽

联系电话:82610726 82610727

电子邮箱:fuwubu@casjob.com

附件一:2011毕业生计划申报表

附件二:部委及地方所属部分高等院校名单

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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