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内部人士“快捷”办理户口受审

转者语现在越来越体会到,什么事情都会越陷越深,形成惯性后想改变,可能付出的代价是巨大的,经常说长痛不如短痛,事情原本就是这样,历史总是在不断的重复,重复的是事情的本质,而非表象,换个马甲重新展现在我们视野的情况是太多太多,中国的户籍政策发展到今天已经成为阻止社会发展的瓶颈,想 根治,又是太多利益的综合体,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就看当局者的智慧了,假户口其实是真实户口,仅仅是在流程上没有按照游戏规则,我相信,这仅仅是冰山的一部分,违规操办的事情,过去有,现在有,将来肯定还有,只要这一纸户口带上“利益”二字。

受贿两百万,“出卖”三百假户口

羊城晚报讯  记者程伟报道:52岁的卢小琼,是原深圳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副调研员(副处级),她曾在1个月内先后收受人民币213万元,为115户共300人伪造手续入户深圳。东窗事发后,有关部门一并查处了一批参与伪造入户手续的警员。昨日,此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指控,2008年,卢小琼在深圳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常住人口管理科(简称常管科)工作,主要负责出生入户及对分局人口科、派出所户证室的对口业务指导等工作。2008年7月至8月间,犯罪嫌疑人刘贞文(另案处理)为办理伪造的招调工准迁入户手续,四次将大批假申请材料交给卢小琼,同时送给卢40万元至50万元不等的“好处费”,合计人民币213万元。卢小琼先后通过深圳市公安局人口处副处长郭小文(另案处理)、常管科副科长廖新玲(另案处理)、福田公安分局人口科副科长张某、南山公安分局人口科副科长许某等,采取直接打印准迁证的方式,共违规帮助刘贞文办理准迁证115户300人。

办理好准迁证后,卢小琼又帮助刘贞文联系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其中,卢小琼找到黄贝派出所户证室负责人赖晓芬(另案处理)办理了56户的入户手续,找笋岗派出所的户证室负责人谭某办理了30户入户手续,找园岭派出所户证室负责人邹某办理了约30户入户手续。上述申请入户的材料中均没有房产证原件,申请入户者本人也未到场接受审核,所入户口都是空挂在没有人的地址上。卢小琼为了感谢廖新玲、郭小文、赖晓芬等人的“帮忙”,分别送给廖116万元、郭12万元、赖17.8万元、张某5万元、许某5万元、邹某8万元、谭某6万元。

2008年10月,深圳市公安局发现上述申请准迁入户的《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和《招用员工通知》系伪造材料,开始着手调查,并在当年年底将这些户口全部注销并予以遣返原籍。与此同时,卢小琼担心事情败露,相继找到廖新玲、郭小文、赖晓芬等人退钱。至2010年初,卢小琼把其所收受的213万元全部退还给了刘贞文。

公诉机关认为,卢小琼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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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深圳“三步走”

第一,本人提供真实材料。除了深圳市政府明确规定的直通车企业员工等特殊情况外,招调人员申办入户深圳必须由本人持发改局签发的《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劳动局签发的《招用员工通知》以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原件到公安机关办理。

第二,公安机关核发准迁证。公安机关严格审查申请材料,包括核对原件、上网核查有无重号及双重户口、核查有无违反计生政策、现场确认是否真实员工等等,之后再核发准予迁入证明即准迁证。

第三,本人到派出所审核办理。申请人本人持准迁证到派出所办理申请入户。窗口民警必须审核所有材料原件才能办理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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