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户口进京:中央及国务院直属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分配在京入户
办理机构: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户政大厅
办理地址、电话:丰台区成寿寺路甲19号,咨询电话:87680101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 13:30-17:00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立即办理
办理程序:
条件:
申办人需要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中组部、人事部批件;
2、接收的高校毕业生名单(一式两份,写明毕业生的基本情况、来京落户地址及所属派出所,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3、高校毕业生本人的本市常住人口登记卡片或《户口迁移证》、《就业报到证》、人事部接收函三联单及单位与本人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
4、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如有随迁子女的,需单独填写《随迁子女情况登记表》,提供《结婚证》。随迁子女系独生子女的,须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集体户口者持常住人口登记卡片及户口卡首页或常住人口登记卡片及户籍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
5、第二胎子女须有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二胎《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当地计划生育条例相关条文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超计划生育的须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二胎以上(包括二胎)须出具本市司法部门的亲子鉴定书。如为原配夫妻所生育的二胎,提供一胎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胎如有残疾的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无残疾证的出具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和医院病历复印件;
6、高校毕业生再婚子女申请随迁的,需持有离婚判决,或《离婚证》及经公证的离婚协议。更改子女抚养关系后要求随迁进京的,改判子女抚养关系须满2年以上(更改抚养关系时间以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时间为准);
7、随迁子女均指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的亲生子女,不含收养子女;
8、上述所有证件及证明材料除单独注明外,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规格的复印件一份。
申办人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规范、齐全。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依据:
《人事部关于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在京事业、企业单位接收应届中专以上毕业生问题的通知》(人调发[1989]9号
版权声明:
作者:北京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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