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朝阳区2012年人才引进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各园区企业: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人才引进公开招聘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调发[2012]42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人才引进专项计划的通知》(京人社调发[2012]50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条件
1、符合北京市要求的朝阳区区属企、事业单位;
2、在朝阳区辖区内注册、纳税的非公经济企业单位,应属于朝阳区重点发展产业或重点支持企业,在引进人才专项计划重点产业领域范围内(重点产业领域目录详见附件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且在京注册经营三年以上。掌握自主产权核心技术的成长型企业和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高科技小型企业可适当放宽;
3、中央、北京市市属的企、事业单位不在申报范围内。
二、招聘岗位条件
1、企业单位人才需求岗位必须为高层管理或核心技术岗位,高层管理岗位须为部门总监、副总经理以上职位,核心技术岗位须为技术专家、科技带头人、首席技师等职位,且提供福利待遇条件与市场同等职位相当。
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须为七级(含)以上岗位,并须明确工作环境、福利待遇等配套政策。
三、应聘人选条件
报名应聘人选应符合岗位职责要求,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和优秀业绩,符合本市引进人才基本条件(即: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2、在国内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具体政策依据和办理流程详见朝阳区人力社保局网站 “高层次人才引进”栏目),年龄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行业领域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管理或技术职务3年以上,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人才或研发技术人才;
(二)主持过科研或工程项目,具有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专家、学者和工程技术人员;
(三)拥有符合北京市重点发展产业、行业、领域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
(四)在中高等学(院)校、卫生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工作5年以上,具有行业领域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五)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需要的优秀人才;
(六)具有高超技能、精湛技艺,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工艺操作性难题的技师、高级技师等优秀技能型人才;
(七)其他北京市紧缺和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四、工作程序
(一)用人单位注册及岗位申报(4月9日前)
1、有用人需求的企业登录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网站(http://www.bjld.gov.cn)2012年引进人才专项计划公告专栏,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待区人力社保局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填报岗位申报信息,岗位申报信息须符合本市引进人才基本条件。
2、企业完成岗位需求信息申报后,将截图打印的岗位申报信息(样表见附件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A4)、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A4)加盖公章后报电子城管委会审核。
(二)需求汇总发布(4月中下旬)
区人力社保局对单位上报的岗位信息进行初审,汇总后上报市人力社保局,市局按照产业领域和岗位类别汇总筛选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编撰形成《2012年引进人才专项计划》并对外公布。
(三)应聘人员报名(4月下旬-5月31日)
根据发布岗位规定的要求条件,由应聘者通过“人才引进专项计划信息系统”进行报名,每人可报3个岗位。
(四)资格初审(6月1日-6月18日)
按照岗位规定的条件,由各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进入笔试面试人选名单、笔试面试安排、考官组成等情况上报至各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于6月18日前上报区人力社保局。
(五)组织笔试面试(6月30日前)
各招聘单位提前5天通知报名人员笔试面试地点及形式,面试考官不得少于3人,至少1人为本单位高层管理人员。请各主管部门将用人单位确定的招聘人员基本情况(姓名、学历、学位、职称、年龄、业绩情况)审核汇总后,于6月30日前送至区人力社保局流动调配科。
(六)办理引进手续(7月10之后)
区人力社保局完成确定招聘人选的汇总分析后,通知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启动外地户籍人选的调京手续办理工作。

附件:1、《北京市人才引进公开招聘管理办法(试行)》
2、《引进人才专项计划重点产业领域》
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2年人才引进专项计划的通知》
4、《人才需求岗位申报信息样表》

5、2012年引进人才专项计划系统使用指南(用人单位版)

联 系 人:韩蓉蓉
联系电话:64311322
外网邮箱:64791200@163.com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