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关于做好2011年毕业生接收工作的通知》

各人事代理单位:

为做好2011年大中专毕业生接收工作,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的北京生源优先、北京院校优先的相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接收北京生源毕业生的有关政策规定
针对今年大中专毕业生人数大幅增加、就业任务更加繁重的情况,鼓励用人单位在用人自主的原则下优先录用北京生源毕业生。
二、接收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的有关政策规定
1、用人单位须按照学用一致、专业对口的原则, 引进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定向或委培的毕业生,成人教育、自学考试、远程教育、在职进修班、函授班及其它各类同等学历毕业生不在引进范围。
2、用人单位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在区人力社保局下达的引进控制数内进行,不得超额申报。
3、引进毕业生在校期间成绩优良,无补考记录,能按时取得相应学位。
三、报送所需材料及要求
(一)北京生源毕业生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用人单位盖章。
注:事业单位接收毕业生,需填写《朝阳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入备案表》(一式一份),用人单位盖章;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毕业生,还须附《北京市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A4)。
(二)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1、《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一式三份),使用“北京市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网络版”打印,申报理由不得少于200字,要求在申报理由中涉及用人单位和用人岗位,以及引进非北京生源所从事的具体工作等内容,用人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字并注明用章日期。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份,由毕业生本人提供,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并明确注明毕业生的培养方式(统分、统招、并轨、自筹、非定向)、学号、学制和毕业时间。未注明培养方式的应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3、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以非百分形式打分或附加特殊符号的,应由校级教务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4、《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引进协议书》(复印件),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毕业生本人签字,注明协议日期,(下载网址为:jygl.bjbys.com)。
5、附引进报告(不少于1500字),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毕业生基本情况、招聘过程及引进该毕业生的详细、充分理由。
四、审批程序
(一)北京生源毕业生
用人单位与毕业生达成就业意向后,各机关及区属企、事业单位持所需材料到区人力社保局办理接收手续,区域非公企业持所需材料到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接收手续。
(二)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1、接收单位资质审核。单位于3月20日前持以下材料到人才中心进行接收资质审核:
①企业关于申请进京指标的申请一份,主要涉及主营业务、企业规模、纳税金额、拟招聘员工数、所需接收的每位非京生源毕业的基本情况、及引进该毕业生的详细理由等内容;
②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一份;
③由税务局出具的企业上一年纳税金额证明;
④近期企业的工资报表一份,加盖公章;
⑤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企业证书。
2、网上审批。一是用人单位与毕业生达成就业意向后,签署《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引进协议书》;二是用人单位登陆“北京市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网络版”(网址为jygl.bjbys.com),注册单位信息,选择申报渠道,设置主管单位,如实填写毕业生信息(所有项目均不得为空),详细填报引进理由(不少于200字)并提交;三是区人才服务中心区审核网上信息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四是区人力社保局审核网上信息,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注:主管单位设置为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填报过2010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接收手续以及2011年毕业生需求的单位不需注册,使用原有用户名、密码登陆即可。如忘记用户名、密码,请直接与区人才服务中心联系。
3、材料申报。一是用人单位提交毕业生信息后,打印《非北京生源进京审批表》(一式三份),并将所需材料报报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初审。人才中心将相关材料收取后请各用人单位及时查询网上审批信息。二是网上信息审批通过后,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将有关进京材料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核。三是区人力社保局将有关进京材料报市人力社保局复核通过后,向有关高校(培养单位)出具“接收函”(一式两份),用人单位方可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办理《就业报到证》。
五、审批时间
1、北京生源:2011年3月7日至9月30日。
2、非北京生源:2011年3月7日开始,网上申报阶段截至4月30日,材料审批阶段截止5月31日。
六、注意事项及工作要求
1、各用人单位要规范申报渠道,不得多头申报,并保证网上信息的真实性和申报材料的齐全、规范。
2、为促进北京生源毕业生充分就业,各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的接收比例进行接收。
3、毕业生就业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在接收毕业生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毕业生收取不合理费用。要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对弄虚作假或谋取私利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并取消该单位接收毕业生的资格。
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
联系人:吴凌、卞京虹
联系电话:84409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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