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子女随继父落户北京需要什么条件和哪些材料

问题:
现有一问题向您请教。我是外地户口,五年前离异,即将和一位北京人结婚,我和前夫生有一女儿,现在北京读小学六年级,请问给孩子办理随父落户需要什么条件?哪些材料?

回答:
1、子女办理随继父入户需满足以下条件条件:
(1)继父与未成年人的母亲结婚三年以上;
(2)申请人系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由生母监护抚养时间须满三年以上;
(3)继父身边无子女。(包括:①从未生育和收养过子女。②继父与生母再婚前,只生育过一名子女并判对方抚养三年以上。)
2、办理随父继父入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及母亲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由母亲抚养的离婚判决书或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4)继父与母亲的《结婚证》;
(5)继父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6)住房证明;
(7)继父单位人事部门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居委会出具的继父生育子女情况证明;
(8)其他证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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