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后子女投靠继母落户北京条件有哪些?
问题:
我是外省户籍,2000年在北京工作至今,与前妻(外省籍)1993年结婚,1994年生有一女。2002年与前妻离婚,2003年与现妻结婚(北京户口)有独立住房,且是户主,我们离婚时都在北京市公证处做了公证,前妻有一女,离婚后归其父抚养,我有一女离婚后由我抚养,并一直在北京学习。无财产纠纷问题,我们双方都是独生子女。我女儿面临高考,想知道我女儿是否符合入京条件?可否随其继母解决入京户口。恳请在百忙中给以明示,不胜感激!!
回答:
如满足以下条件,可到您爱人户口所在地户政大厅或派出所申请子女投靠继母入户。条件:
(1)继母与生父结婚须满三年以上;
(2)申请人系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由生父监护抚养时间须满三年以上;
(3)继母身边无子女。(包括:①从未生育和收养过子女;②继母与生父再婚前,只生育过一名子女并判对方抚养三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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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京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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