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商务人才培训工作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落实《关于北京商务中心区建设国际高端商务人才发展区的实施意见》,推动朝阳区国际高端商务人才集群化发展,培养一批符合朝阳区发展需要的国际高端商务人才,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推进商务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突出用人单位在商务人才培养中的主体地位,注重整合利用市场上各类优质培训资源,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化运作的人才培养长效机制。

第三条培训对象为经认定的国际高端商务人才以及区域内重点产业的优秀商务人才。

第四条开展商务人才培训计划。分层次对商务人才提供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产业发展趋势、构建高绩效团队、综合业务运营等多方面的培训。开设朝阳商务大讲堂,针对产业发展对人才能力素质的要求开展区情通报、专题讲座、座谈交流等活动。

第五条鼓励社会各类专业化培训机构积极参与本区各类商务人才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市场优势资源,联合区内外知名大学(商学院)、跨国公司企业商学院、知名培训机构等建设CBD商学院,为人才发展提供国际化教育资源。国际高端商务人才可结合职业发展需要选择市场上的有关培训和研修,经审核认定后,给予一定额度的资助。

第六条引导并扶持企业搭建人才培养联盟。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强政府、企业、高校、学术团体等各类机构间的合作,建设国际高端商务人才培养基地,联合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商务人才。

第七条探索商务人才交流培养机制。发挥商务人才聚集的优势,统筹区域内政府部门、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人才资源,通过交流挂职、学习培训等形式,推进商务人才交流培养。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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