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解决工人夫妻两地分居有关规定及办文指南

    一、 解决工人夫妻两地分居从京外地区调入工人的条件: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解决工人夫妻两地分居只要夫妻分居15年或进京一方年龄满37岁,即可解决分居问题。

    二、解决工人夫妻两地分居报文须知:

    各单位同意解决本单位工人夫妻两地分居时,以人事部门名义向院人事教育局调配与编制处行文,并按要求报齐所需材料,由我局正式行文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后,将同意调京批文和我局开出的调函等2份材料,一同交换到单位人事部门,由本人持调京批文去北京市公安局户籍处办理户口迁转手续,持调函回原单位办理人事、档案调动手续。

    除表格须用电子版本发送人事教育局调配与编制处,其它材料交换即可。

    北京市公安局户籍处地址:丰台区成寿寺路甲19号(方庄桥往东100米向南)
    北京市公安局户籍处联系电话:  87682143 

    三、解决工人夫妻两地分居所需材料:

    1.《中央各部委要求调京工人申请表》
    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3.京外工人单位同意调出函和北京地区接收单位同意接收函
    4.在京一方工人常住户口卡复印件
    5.京外一方工人常住户口卡复印件
    6.随迁子女在校证明
    7.结婚证书复印件

    四、解决工人夫妻两地分居调入工人行文式样:

关于解决工人夫妻两地分居调孟××
到京工作的函

院人事教育局:

    我院××××研究所技术工人侯××,男,51岁,初中毕业,其配偶孟××,49岁,初中毕业,现系河北省香河县××××厂工人。二人于1980年3月结婚,符合解决工人夫妻两地分居的有关规定。
    侯××同志在我院××××研究所工作积极、踏实,是该单位工人队伍中的技术骨干。由于长期两地分居,给侯××同志的家庭带来许多困难。经研究,同意调孟××同志到京工作,由我院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安排工作。随迁子女一名。现将有关材料报上,请审批。

附件:1.《中央各部委要求调京工人申请表》2份
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2份
3. 孟淑玲单位同意调出函和接收函2份
4. 孟淑玲、侯桂兴结婚证明2份
5. 侯桂兴、孟淑玲常住户口卡复印件2份
6.孩子在校证明2份
                              ××××年××月××日

附件:
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中央各部委要求调京工人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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