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安局办理夫妻两地分居办理调京工作流程
审批项目名称 夫妻两地分居办理调京工作
审批依据
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解决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
审批收费标准 非收费项目
审批时限 7个工作日报市局
到区人事局办理手续要带以下材料:
(1) 夫妻双方申请(申请署名必须手写) ;
(2) 调京人员的接收函。接收函上需经办人签字,留下联系电话;
(3) 夫妻双方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 调京人员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5) 有随迁子女的,需出具《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6) 民营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7)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8) 在京一方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9) 随迁子女超过16岁的,需学校出具在校证明,无工作的需当地劳动部门出具待业证明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10) 填写的《存档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一份),经公司盖章后到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核实并盖章;
(11) 填写的《干部调京审批表》(一式两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12)户口在京一方档案中的《海淀区各类企业调入人员保留全民身份审批表》、《海淀区各类企业保留全民身份人员调出审批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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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京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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