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传李天一轮奸案女事主为北京户口和房产去撤诉所想

市井小民已经给李天一案提供了一个和解方案,借坡下驴,顺应民心,轮奸案是否真的会在这个文明社会中被“和谐”处理呢,法大?权大?依法法国何去何从?“受害方”当事人是非京户籍,当时看到这条消息时,感觉就是有交换的空间,成年不久,肯定在北京混的很辛苦,有房有车有北京户口,这不就是北漂一生在努力的吗?女童鞋们,轮奸不“耻辱”,这样下去有钱有权人都可以“轮奸”,被他们强奸了。我们的人格在哪里,我们的价值观在哪里,我们的社保还有没有道德可言?古人言“不食嗟来之食”,难得我们这个社会教导我们都是苟活?!我们的骨气被嘲笑,还是我们没有信心和毅力去坚持?支离破碎的现代文化,除了老祖宗留下的,我们还能有什么,我们为后代落下点什么,暴力,色情,毒品?无奈的是,都不记得老祖宗了吧!

如果传言变成现实,所倡导我们更多的是扭曲的信息,当这个非主流的,变成主流的,我们的出路又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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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2013-2-25),某微博认证网友在微博爆料称,李双江之子李天一涉嫌轮奸案又有新进展。该网友在微博透露,李天一案女主角撤销控诉,已达成和解意向。
该网友在微博中称,因李天一未满18岁,且当时已经醉酒,即便诉讼被判重罪的可能性极低。此外,他还透露,因李天一及其他4名嫌疑人家长的奔走,最终联系上女孩父母并进行了长谈,受害人最终得到极大的物质补偿,包括落实北京户口,工作及一套房产。
“女主角”撤销控诉并达成和解意向的消息引发网友热议,李天一案是否真的就此不了了之?微博认证为“律师袁裕来”的律师在微博中分析称,“只要不是被迫的,一定是犯罪嫌疑人家属满足了受害人的赔偿或补偿要求,这对受害人是一种抚慰,是好事,也是法律倡导的。当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还应该依法追究,只是可以酌情从轻。”
不过,也有网友对此并不相信。网友“DaoPang”表示,“这个不可能吧,女孩只是撤销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不可能撤销啊。关键还是当事人的年龄!”而微博认证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的律师刘秀则直斥爆料太假,“这个谣言也太假了嘛,连基本法律常识都没有。强奸案是刑事公诉案件,又不是民事诉讼,根本不存在当事人撤诉这个概念。”(摘自天府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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