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向北京市人事局申请接受非北京生源应届生所需材料
(1)研究生所需材料
A、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一式两份),须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
B、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定向或委培毕业生除外);
C、毕业生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须研究生部盖章。
(2)本科毕业生所学材料
A、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一式两份),须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
B、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C、毕业生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
D、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四级以上(含)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凡进入北京市国家公务员队伍的毕业生,还须附《北京市应届毕业生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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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京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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