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服务介绍

什么是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新型人事管理模式,是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受单位或个人委托,运用社会化服务方式和现代科技手段,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政策规定,代办有关人事业务。根据国家《人才市场管理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和《汕头市开展人事代理的工作意见》等规定,汕头市人事局授权汕头市人才交流管理服务办公室(以下简称人才办)和汕头市人才智力市场(以下简称人才市场)开展人事代理业务。其他机构未经政府人事部门批准或授权一律不得从事该项业务,个人不得保管人事档案。
    推行人事代理制度,有利于实现人档分离和人才社会化管理。对用人单位而言,可减轻大量的人事事务性工作,解决在人才引进、毕业生接收、职称评审、人事档案管理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对各类人才而言,个人不再是“单位所有”,流动变得十分方便,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人事代理内容
   为人事代理单位代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务及组织工作,代理员工调动手续;代理接受高校毕业生和毕业生转正定级相关事宜;代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申报及其组织工作,代理因公、因私出国人员的政审;代理申办社会保险及工龄核查工作;代理人事档案管理;代理申办集体户口落户手续;代理接转党、团组织关系;代理出具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等业务。

人事代理条件
(一)凡没有独立人事管理权或没有设立专门人事管理部门,合法注册企业和依法成立的有营业执照和其他批准文件的各类事业单位的及部属企事业单位,部属企事业单位下设的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均可委托本中心进行人事代理。
(二)企事业单位的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无非法用工现象,讲究信誉,按时支付管理费。
人事代理申办程序
(一)人事代理申请:委托中心进行人事代理的单位首先出具代理申请(委托书),申请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地址、法人代表、职工人数、经营范围。
(二)有效证件审核:申请人事代理的单位需出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批准文件。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对上述证件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三)签订双方代理合同书:中心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文件审核合格后,则与申请单位签人事代理合同书。合同书内容包括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其他条款等。
(四)委托单位凭工作人员开出的交费通知单到中心财务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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