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关于2010年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接收工作通知

关于做好二○一○年毕业生接收工作的通知
各人事代理单位:
为做好2010年大中专毕业生接收工作,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的北京生源优先、北京院校优先的相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接收北京生源毕业生的有关政策规定
针对今年大中专毕业生人数大幅增加、就业任务更加繁重的情况,鼓励用人单位在用人自主的原则下优先录用北京生源毕业生。
二、接收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的有关政策规定
1、用人单位须按照学用一致、专业对口的原则, 引进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定向或委培的毕业生,成人教育、自学考试、远程教育、在职进修班、函授班及其它各类同等学历毕业生不在引进范围;
2、用人单位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在区人力社保局下达的引进控制数内进行,不得超额申报;
3、引进毕业生在校期间成绩优良,无补考记录,能按时取得相应学位。
三、报送所需材料及要求
(一)北京生源毕业生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用人单位盖章。
(二)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1、《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一式三份),使用“北京市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网络版”打印,申报理由不得少于200字,要求在申报理由中涉及用人单位和用人岗位,以及引进非北京生源所从事的具体工作等内容,用人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字并注明用章日期;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份,由毕业生本人提供,须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并明确注明毕业生的培养方式(统分、统招、并轨、自筹、非定向)、学号、学制和毕业时间。未注明培养方式的应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3、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以非百分形式打分或附加特殊符号的,应由校级教务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4、《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引进协议书》(复印件),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毕业生本人签字,署明协议日期,(下载网址为:jygl.bjbys.com);
5、附引进报告(不少于1500字),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毕业生基本情况、招聘过程及引进该毕业生的详细理由。
6、身份证复印件
四、审批程序
(一)北京生源毕业生
用人单位与毕业生达成就业意向后,持所需材料到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接收手续。
(二)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1、网上审批。一是用人单位与毕业生达成就业意向后,签署《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引进协议书》;二是用人单位登陆“北京市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网络版”(网址为jygl.bjbys.com),注册单位信息,选择申报渠道,设置主管单位,如实填写毕业生信息(所有项目均不得为空),详细填报引进理由(不少于200字),并提交;
注:主管单位设置为朝阳区人力社保局;填报过2009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接收手续以及2010年毕业生需求的单位不需注册,使用原有用户名、密码登陆即可。
2、材料申报。一是用人单位提交毕业生信息后,打印《非北京生源进京审批表》(一式两份),并将所需材料报报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初审。人才中心将相关材料收取后请各用人单位及时查询网上审批信息。二是网上信息审批通过后,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将有关进京材料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核。三是区人力社保局将有关进京材料报市人力社保局复核通过后,向有关高校(培养单位)出具“接收函”(一式两份),用人单位方可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办理《就业报到证》。
五、审批时间
1、北京生源:2010年3月3日至9月30日;
2、非北京生源:2010年3月3日开始。网上申报阶段截至4月30日;材料审批阶段截止5月31日。
六、注意事项及工作要求
1、各用人单位要规范申报渠道,不得多头申报,并保证网上信息的真实性和申报材料的齐全、规范。
2、毕业生就业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在接收毕业生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毕业生收取不合理费用。要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对弄虚作假或谋取私利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并取消该单位接收毕业生的资格。
3、为促进北京生源毕业生充分就业,各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的接收比例进行接收。
 
 
                                                                             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
                                                                             二○一○年三月八日
 
 
联系人:卞京虹、赵月荣
联系电话:84409404、84409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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