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毕业生接收企业资质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人事代理单位:
为做好2012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接收工作,保证毕业生接收工作的质量。请2011年底已申报过2012年毕业生接收需求的单位于4月11日前持以下材料到人才中心进行企业接收资质审核:
1、        企业关于申请进京指标的申请一份,主要涉及主营业务、企业规模、纳税金额、拟招聘员工数、所需接收的每位非北京生源毕业的基本情况、及引进该毕业生的详细理由等内容。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3、       由税务局出具的企业上一年纳税金额证明(地税出具)。
4、       由社保出具的企业参保情况证明(证明企业参保人数等)。
5、       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企业高新证书。
联系人:吴凌、卞京虹
联系电话:84409411、84409404
北京市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
2012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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