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北京集体户口流程和申请条件

回国留学人员申办留学人员集体户口流程图

  第一:适合以下情形的留学回国人员,可申请在我中心进行户口暂时存放

  1、回国后在我中心完成在京就业落户手续

  2、档案已经存放在我中心,

  3、在京无自有产权住房, 自主创办或就业的单位未建立集体户口。

  第二:具体办理材料要求

  (请先办理派遣落户手续)

  回国人员申请户口临时存放请根据以下两种情况提交材料

  情况一: 出国前户口已注销或户口在京人员需准备:

  1、 北京市公安局出具的入户通知单;

  2、 本人户籍卡或户口注销证明;

  3、 入户人员基本情况表;

  4、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本人护照复印件(个人照片页+最后入境签章页)

  6、与我中心档案室签署存档合同书或黄色存档卡复印件

  7、 集体户口管理费20元/月。

  情况二:出国前户口在京外人员需准备:

  1、 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北京市公安局出具)(第三联); 

  注意:准迁证有效期为40天,在有效期内,留学回国人员将落户材料递交到我处即被认定为有效申请。

  2、户口迁移证(原户口所在地出具);

  3、 入户人员基本情况表;

  4、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与我中心档案室签署存档合同书或黄色存档卡复印件;  

  6、 集体户口管理费20元/月。

  第三、上述材料审核齐全后,留学回国人员与中心签署“留学人员集体户口存放合同书”(一式两份),申请手续即告完成。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