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属教育系统解决夫妻两地分居政策

北京市属教育系统工作人员(主要指教师), 夫妻其中一方为北京户口,另外一方为外地户口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解决夫妻分居:
(1)在京一方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
(2)夫妻双方都是国家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在京一方工作满三年的干部;
(3)京外一方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系北京急需的专业技术干部。

具备上述条件之一,向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提供材料(具体材料,按在京方单位需要提供),如果在京方单位隶属市教委,需要教委人事部门考核同意,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果在京一方单位隶属区县教委,需经区县人力社保局考核同意,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夫妻分居的办理时限:在报送的材料真实、齐全的情况下受理后30个工作日。(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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