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F-1签证
◆ 什么是F-1签证?F-1签证的含义
F-1签证是签发给在美国政府认可的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外国学生的一种签证。这些学校可以是美国政府认可的大学、学院、专业学校、中小学校、技术或职业学校、语言学校等。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外国学生所进行的是较长时间的正式学习,目的是完成学校所规定的学业,取得学位、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
F-1签证是指美国领事馆发放给想要在美国某学术机构全时学习的外籍学生的非移民签证。
◆ F-1签证的特点
◆ 美国政府对F-1签证的限制
1.入境时出示文件
持F-1学生签证入境时需出示签证和I-20表。入境口岸移民官是根据这两种文件准许入境并确定在美居留期限。持F-1签证入境时,其I-94入境卡一般只注明入境日期,没有到期日期,到期日期一般只签上D/S,表示该持证人处于注册学生的学习持续期。而学习持续期的结束即其签证或身份的到期日期。
2.学校必须获得发放I-20表的资格
美国任何一个政府认可的正式学校,如果要招收外国学生就读,必须向移民局申请。如果获得批准,即获得经移民局授权签发I-20表(资格证书)的资格。而且至少有一名移民局和使领馆认可的指定官员负责处理外国学生事务,这名官员被称为“学校特派员”,华人学生一般称为“学生顾问”,由于移民局很难直接管理全国数十万外国学生,所以学生有关身份方面的事务,由这名学生顾问直接管理。学生顾问的另一基本职责是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移民局报告学生的有关情况,如该学生是否继续在校注册,或者有无非法工作,是否全时就读,有无转学等等,以供移民局例行掌握学生情况,或者在学生违反规定时作出决定或处罚,如吊销签证甚至勒令出境等。
3. 对签证加签的限制。
持F-1签证进入美国后,如其签证到期但身份未到期或已延期,其签证不可在美国境内加签。如果持证人要出入美国,则必须向海外使领馆申请新的F-1签证。
◆ F-1签证申请条件
1. 必须全日制学习。注册学习不少于12个月,研究生经学生顾问获准,仍然属全日制学生,大学专科生——在政府认可的具有学院专科水平的学校学习语言、文科、美术或其他非职业性课程的学生,每周上课时间不得少于12个小时,中小学学生需达到学校所规定的最低上课时间,在技术、职业或其他非学术性学校实习的学生——以课堂授课为主,每周上课时间不得少于18个小时,以实验室授课为主,每周不得少于22个小时。学习的目的必须是为了取得学位、毕业证书或学习证明,而不是仅仅为了增加学业背景。申请就读的学校是美国移民局所批准同意有权招收外国学生的学校。
2. 具备一定的英语水平。
3. 有充足的经济来源。申请人必须能够证明自己有足够的经济来源,以供自己不依靠工作在美国完成学业,最好的证明是学校提供的奖学金资助或者申请人的父母或亲戚出具的书面承诺及其经济担保能力证明。
4. 有回国意图。学生签证是一种临时签证,因此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应表明在完成学业后一定返回其居住国。
◆ 持F-1签证可以从事的工作
1. 校内工作。由学校提供的工作或其他为学校服务的机构如自助食堂、小卖店等提供的工作。但和学校构成业务关系的不属于这一范围,如为学校修建宿舍、校内邮局等,工作时间为每周不超过20个小时,但放假可全时工作,校内工作无须经移民局批准。
2. 作为奖学金部分的工作。如果获得一份奖学金或助学金,但条件是承担某项工作或部分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工作的地点即使在校外,也无须经移民局批准。
3. 校外特种工作。这种工作只限于参加试点研究计划的雇主,该雇主只有在连续60天无法雇到合适的美国工人,方可向劳工部提出申请雇佣外国学生。被雇佣的学生一般只要学业优良,经学生顾问申请批准即可,无须获移民局批准。不过,获得这种资格的雇主不多,因此一般学生很难找到这种机会。
4. 实习工作。实习工作一般分为两种:课程实习和毕业实习。课程实习指在注册学习开始后第九个月至毕业这段时间与课程有关的工作实习,课程实习期一般不超过一年,无须向移民局申请,由学生顾问批准即可。毕业实习指学业完成后的工作实习,最长可达一年。对毕业实习的申请,移民局和学生顾问都必须批准,但在毕业前曾有过一年以上的课程实习工作,则无资格获得毕业实习工作。
5. 因经济困难而申请获准的工作。持F-1学生签证的学生,在学校旧都一年以上,如因出现不可预测的经济困难,按规定申请工作许可。
◆ 美国使馆发放签证的三条原则
1. 是否有去美国的正当理由(上学、探亲、访友、经商等都是正当理由);
2. 是否有经济来源以保证申请者在美国逗留期间能正常生活(自费留学需要出示充分的财力证明,例如获取的全额奖学金就是经济来源);
3. 日后是否回到居住国。
注意事项:
◇ 美国签证法律规定:美国公民拥有进入美国的绝对权;美国永久居民拥有进入美国的权利;而其他任何人都没有这个权利,都只是美国的客人,必须申请签证才能进入美国。这个前提决定,签证官是高高在上的,被拒签之后不可以申请,也不能质疑签证官的决定,签证官也没有义务回答你的问题。
◇ 可以保证的是,签证官绝对是按照美国法律来行事的,他们的每一个决定都是有根据的,尽管每个签证官在主观上会有很大差别,但是无一例外的是,他们都受到移民法的约束,必须按照法律程序决定是否给予签证。
◇ 美国法律规定,签证官将事先做一个假定,假定所有的非移民签证申请人都具有移民倾向,然后在这个前提下和申请者面谈,再决定是否发放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