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2014年1月举办聘用留学回国人员业务培训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落实国家关于留学回国人员就业落户的相关政策,向在京用人单位宣传国家引进留学回国人才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讲解就业落户工作办理程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定于2014年1月13日、14日举办2014年度聘用留学回国人员业务培训会,请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或具体工作人员出席。现将培训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介绍2013年度在京单位引进留学回国人才基本情况;
2、对2014年聘用留学回国人才计划进行说明;
3、留学人员申请在京就业落户手续介绍及有关情况说明;
4、就业落户在线服务系统演示;
5、介绍中国留学人才市场;
6、发放CA数字安全证书;
7、现场答疑。
二、会议时间及地点
1、会议时间:2014年1月13日、14日 14:00-17:00,
13:00开始办理注册交费手续。
首次申请立户并收到培训邮件的单位:2014年1月13日
年检审核通过并收到培训邮件的单位:2014年1月14日
2、地点:北京翠宫饭店三层宴会厅(北京海淀区知春路76号,电话:62628888)。
三、参加会议单位
1、首次申请单位立户并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
2、CA数字安全证书将于12月份进行年检并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
以上两类单位向我中心递交申请并审核通过后,我中心将邮件告知。请接到邮件通知的单位,安排本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就业落户的工作人员或相关工作人员出席培训会。
四、会议费用及交费方式
1、培训费用为600元/人(包括培训费、资料费等)。
发票内容:会议费
2、CA证书申请费:280元/年
发票内容:信息咨询费
3、交费方式:现金或支票现场交费,支票可开具一张
支票抬头: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发票信息:发票抬头为立户单位名称,如需变更名称请在签到时注明;每单位只开具一张发票,标注“会议费”及“信息咨询费”两个项目;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请于1月10日前将单位名称、地址、办公电话、税号、开户行和账号发送至fapiao@cscse.edu.cn。未发送信息的单位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5、发票领取时间:请于会后第二周起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事大厅1号窗口领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请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领取:①税务登记证副本,②一般纳税人资格证,③单位介绍信,④经办人身份证,⑤营业执照副本。
五、其他事宜
CA证书统一在培训上领取,如因故不能参加本次培训会的单位,请于每月下旬发送邮件至training@cscse.edu.cn申请参加下一期举办的培训会并领取CA证书。
六、会议联系人:李梅
电 话:010-62677800
传 真:010-62677613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2013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