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户口办理全程信息公示的看法

公示是权利机构对公共资源分配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接受民众的监督,有效防止分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因户口制度的约束,这些年来北京户口关注的热度与日俱增,民众对进京指标的分配及办理北京户口各环节都期望了解更多的信息,国家推广政府信息公开多年来对此也有一些影响,北京户口网在犄角旮旯里收集这类信息方便大家查阅的同时也让更多民众为争取更多公开信息做普及,共同促进信息公开公平公正,让北京户口政策和进京指标的分配在阳光下运行,为普遍北漂带来更多的希望,北漂是北京建设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们为此努力。

更多的解释参考如下:

众所周知,“告示”作为一种应用文的文体,其产生的历史较早,始于我国古代的明朝。官以事告知于下,称为“示”。所谓“告示”,也就是官府把一件或几件重大的事情,以文书的形式,公开告知于属下和民众也,要他们了解与执行。例如人们常见的“安民告示”之类即是;而“公告”这一应用文文体,其产生的历史比较晚,始于新中国成立之后,是党和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如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国务院等)专门用来向国内外宣布重大事情或决定时所采用的一种公文形式。它与告示有相似的性质,如公开性和周知性,但又有不同的地方,特别是它具有权威性,不是一般权力机构所能使用的,只有被授权的新华通讯社才能发布。“公告”的内容虽系重大,但只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和了解是怎么回事,并不要求公众像“告示”那样去遵照执行。然而,自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公告”的使用范围却发生了很大变化,使用非常广泛,各级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发布的公告越来越多,例如《××市国税局关于调整征管机构的公告》、《××××大学校庆100周年公告》等等,尤其在经济领域,各种各样的“公告”随处可见。“公告”使用的这一蜕变,虽然其中有欠规范之处,但其本身说明了文体是随着时代的变革而变革的,今天我们见到的“公告”就是“公开告之”的意思了,其权威性已明显削弱。

公示的内涵与性质显然不同于告示和公告。所谓公示,它就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事先预告群众周知,用以征询意见、改善工作的一种应用文文体。公示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公开性
所谓公开性,就是指它所写作的内容、承载的信息,都是要向一定范围内或特定范围内的人员公开出来的,是要让大家知道和了解的,具有较强透明度,不存在任何秘密和暗箱操作。
(二)周知性
所谓周知性,就是指它写作的目的,是为了让关注它内容与信息的人们都了解是怎么回事,从而参与其事。
(三)科学性
 所谓科学性,就是指公示的时间要科学合理,不但要反映公示的过程,更要反映出公示的结果,反映出群众的意愿。公示是事先的公示,不是事后的公示。公示的内容是初步的决定而非最终的决定。如果是最终的决定就必须在“公示”前言中加以说明。
(四)民主性
所谓民主性,就是指公示的过程与结果,都是公开、公平、公正的,都是有群众参与和监督,并为他们所认可的。
公示作为一种新兴的文体,有着自己较为固定的格式。一个完整的公示应由标题、正文和落款三个部分组成。有时,也可有附录或附表、附图。

相关链接:公安部公布部省级公安机关户口问题(线索)举报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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